By Isabel
最近一次去图书馆,看到了这本Bradbury的经典之作 [他另外的经典有《火星编年史》(Martian Chronicles)、《华氏451度》(Fahrenheit 451),以及非科幻的主流作品《蒲公英酒》(Dandelion Wine)]。虽然我在告诫自己应该换换口味,比如拿本DUNE之类的啃啃,可还是忍不住借回了她。而Bradbury也没有让我失望。
记得在一本书里看到:小说最重要的是给人惊讶,没有了惊讶,小说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。深以为然。在他的书里,总有那么多的惊讶。
他的故事都不硬,都没有技术细节,只设定场景,然后让人物在其中活动但是,我不明白他怎么能想出那许多不可思议的场景?而他的人物,又怎么能那么精彩地表演着一出又一出的戏?
Illustrated Man(或许可翻译成《纹身人》?)和《火星编年史》相似,也是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串成的。Bradbury总采用这样的形式。他好象不写长篇的气势恢弘的如《基地》系列一般的大部头,而总用一连串细节,一连串小人物的命运,来诉说他的故事。我猜测,也许他并不善于用一个大的悬念或是主题,从头到尾贯穿一个长的时段他所擅长的是,用无数的细节,无数的小人物小事件,描摹出一个时代的氛围,描摹出那个时代的人的所见所思所感。正如书的前言所说的,他写的,都是人的事,永远是关于人的。
就看了两章,而且其中一章还是以前在看科幻小说合集时看过的。当时就印象深刻,却没有注意作者,现在才看到。真是奇怪,他怎么能构造出《万花筒》(Kaleidoscope)这个故事?宇宙飞船爆炸了,所有的人四处飞散开,对讲机还可以用,可以说话,但所有的人都对自己的命运无能为力。于是,人的很多本性就在最后的这几小时内表现无遗。Stone说他进入了陨石群中,将和它们一同,每5年回归地球一次。陨石群非常美丽,而他也在其中不朽了。Hollis因为别人对他粗暴,所以也对他可以伤害的人粗暴,而又因为别人对他友好而对世界友好起来。最终他落回了地球的大气层,化为一颗流星,被伊利诺伊州的一个乡间的小男孩看到。男孩的妈妈让他许一个愿。
有时觉得真有意思,Bradbury可以把残酷的、血淋淋的事情不动声色地,细致入微地写来,还可以让你觉得很有意思。我并不爱好恐怖片,但也看过不少,更不会轻易被吓住,可读了他的作品,我仍然惊讶:居然可以这样写杀人事件!在《火星编年史》中,有个古堡杀人的故事,当他写到一群机械老鼠抬着一个女士,把她扔进火坑(还是深渊?记不清了,//blush),而其他的人鉴赏地看着这一新奇的一幕,以为杀的是她的复制机器人时,既觉得有些毛骨悚然,又觉得引人入胜。Illustrated Man里的《非洲草原》(The Veldt)一章,那变幻无穷的育儿室能造出栩栩如生非洲草原。狮子猎杀着羚羊。长草中杀机四伏,血腥弥漫。秃鹫就在天空盘旋,等待自己的机会。在这里,偏执于血腥与残杀的小孩,父母对教育子女的无能为力,都如在眼前一般,鲜明地晃动着。
呵呵,有个人曾对我说,女孩子就是喜欢这样的故事,这是天性,即使我这样被教育了多年,可以欣赏硬科幻的女孩,仍然会马上喜欢了他。这有什么不好吗?难道写人性,写人的感情、人的想法、人在某些情况下的反应,就成了伪科幻不成?Bradbury还没有写爱情小说的天赋呢,呵呵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