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宮的宮女
清宮的宮女來自內務府包衣家的女孩。凡年滿十三歲的女子,每年引選一次,由內務府會計司主辨。她們入宮後,主要供內廷各宮主位役使,服禹后妃生活。按當時后妃使用宮女的規定:皇太后十二人、皇后十人、皇貴妃、貴妃八人、妃嬪六人、貴人四人、常在三人答應二人。不過各宮實用宮女比規定的總數目要多。此外阿哥、公主、福晉下也有宮女。清宮宮女的總數未見紀錄,以乾隆三十三年為例內廷主位下使用女子一百零四人,如果連同皇太后、太妃、阿哥、公主、福晉各宮,宮女的人蜈也相當可觀。
宮女被選入宮後,不得回家與父母相見,父母也不得入宮看女兒,直到廿五歲才能出宮婚配。她們居住在各宮的小屋裡,平時一言一行都要嚴守規矩,不能嬉笑,不能高聲說話。一般宮女都只能於奴僕地位。有的經不起折磨而自盡,有的甚至被毆打致死。有的宮女在折磨下生病或變得獃笨,因而被避出宮。這些年僅十二、三歲的女孩,只因出身在包衣家庭,就要無條件地送入宮廷去服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