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任何事都會特定目的,
否則人生便沒有目標,
生活便沒有方向。
為目的而做事並不等於老謀心算。
簡簡單單,為了令人快樂、令自己快樂,
也可以是做任何事的目的;
也可以是生命的價值。
當然,我們不能令所有人都快樂。
要令所有人快樂實在太難太累,
我們不能亦不應只為取悅他人而活。
在取悅他人的同時亦應取悅自己。
最好的做法便是當你讓人感到快樂時,
自己亦感到無比快樂。
那麼,無論付出多少、犧牲多大,
也甘之如飴、無怨無悔。
所以我會非常樂意令我的父母、
愛人、"好"朋友甚至世上某些有需要人士快樂。
為什麼把好字括起來?
因為,不是所有朋友都好,
只有好的人,才值得為他赴湯蹈火。